2008年11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车轮上的变迁
徐静波

  我家的柴房里静静地放着一辆自行车,满身尘土。屈指算来,它伴随我已经整整20个年头了。
 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,看见老庭长那辆挂着公牌的自行车,多么想自己能马上拥有一辆!那时候,自行车就是我们法庭干部唯一的交通工具。我咬咬牙,向单位预支一个月工资,买了一辆飞花牌26英寸自行车。每次办案回来,我总是先洗车后洗澡。三年里,这辆自行车伴着我从一个青涩、懵懂的书记员,成为了一名可以独立办案的助理审判员。
  上世纪90年代初,院里要给每个法庭配发一辆三轮警用摩托车。消息传来,眼馋的我,第一时间就报名参加了摩托车培训班。当我驾着簇新的摩托车,行驶在田间地头、街道里弄的时候,别提有多自豪了!随着交通工具的改善,我们办案的效率也提高了不少,原本每年全庭50多件的业务量,也逐渐增加到100件以上。
  又过了两年,风闻院里要给法庭配发昌河牌警用面包车,爱好驾驶的我不顾家中买房子刚还上债,就拿出数千元钱去学车。可是,新车还没来,我就调到院执行庭任庭长去了。令我高兴的是,执行庭有一辆院里最好的三菱越野车。
  那几年,随着诉讼收案上升执行成了难题。院领导非常重视执行工作,把当时院里最好的交通工具配给了执行庭,鼓励执行庭多办案、办好案。后来,执行庭又陆续添置了两辆桑塔纳,装备进一步得以改善,办案的半径扩大了许多。那些年,这些车北上山东、河北,南下福建等地,大大加快了办案进度。
  近几年来,法院收案数直线上升,办案用的汽车无论在数量上、质量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。目前,法院办案用警车达到19辆,每个基层法庭都配备了警车,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。在组织的培养下,我也随着车轮的变迁慢慢走上了院领导岗位。
  (作者系武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)